据调查,自2013年底市运管处把驾校审批权和管理权移交到县运管所仅半年的时间,就突击审批了42所驾校,且全是先批后建没有一个符合国家规定的学校,其中两个县半年内各批了5所驾校,其审批程序是什么呢,为什么县管理部门有审批权却没有管理权呢?对驾校学员培训情况监管,上至运管处下至运管所绝大部分查不到驾培档案。而根据相关规定,运管部门应保存驾驶员培训档案三年以上,以备出现交通事故责任倒查。
针对周口驾考市场出现造假泛滥、监管乏力等如此怪象,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田孝礼律师认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私刻、伪造、变造公章,则应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论处。按《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职能部门明明知道造假现象存在,而不去制止查处,是明显的行政不作为,涉嫌渎职。有关专家表示,行政不作为对于依法行政的今天,必将滋生严重的腐败行为。
周口驾考乱象何时能够得到有效遏制,本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