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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周口市采取措施推进农业保险改革

发布日期:2016/3/3 3:31:29 浏览:616

2016年3月1日来源: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周口市不断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积极发展农业保险,以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依托,推进政策性和商业性相结合的农业保险经营机制,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满足农民多层次保障需求,为农业、农村发展撑上了“保护伞”。

一是成立组织,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保仓任领导小组组长,财政、金融、发展改革、农业、林业、畜牧等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召开中原农业保险周口展业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把支持中原农业保险公司展业工作,作为惠农实事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指导、帮助展业工作的进行;指导做好现有经营市场的调整和划分工作,确保优质资源由中原农业保险公司参与经营;引导高标准粮田和生产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承保工作,由中原农业保险公司优先经营。支持中原农业保险公司发展壮大,使中原农业保险公司成为周口农业保险市场的引领者、示范者。

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建立适合农区特点的政策性与商业性相结合的农业保险经营机制、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和保险展业与农时、农事相适应机制,鼓励中原农业保险公司经营大灾保险,不断提高承保服务能力。市财政局、市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周口市农业保险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保险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县市区财政部门将本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足额纳入年初财政预算,提高财政保费补贴负担比例,并及时予以审核、拨付。

三是完善服务网点,健全基层服务网络。要求中原农业保险公司抓紧建立完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加大资金、人力、技术投入力度,加快乡、村两级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网点布局,切实解决好农业保险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使农业保险服务更加贴近“三农”。目前,中原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市各乡镇均聘请了农村保险协保员,实现了“乡镇全覆盖”、“村村都有协保员”。

四是提高承保标准,扩大涉农保险范围。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原则,创新推出支持特色优势农产品发展的保险,形成多样化的农业保险品种。开展玉米、小麦等种植业保险和能繁母猪、育肥猪等养殖业保险,解决因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重大病害和意外事故导致农民重大损失问题。按照“高保障、广覆盖”的原则进行赔付。种植业:玉米每亩保额为329元,费率为6,每亩保费20元;小麦每亩保额447元,费率6,每亩保费27元;水稻每亩保额487元,费率6,每亩保费29元;棉花每亩保额414元,费率6,每亩保费25元;大豆每亩保额174元,费率6,每亩保费10元;花生每亩保额457元,费率6,每亩保费27元;油菜每亩保额193元,费率6,每亩保费12元;烟叶每亩保额900元,费率5,每亩保费45元。养殖业:能繁母猪每头保额1000元,费率6,每头保费60元;育肥猪每头保额500元,费率6,每头保费30元;奶牛每头保额8000元,费率4,每头保费320元;肉鸡每只保额8元,费率3.75%,每只保费0.3元。林业:公益林森林保险金额根据林木再植及管护至郁闭成林的成本确定,每亩平均500元,费率2‰,每亩保费1元。商品林保险金额根据不同林种、树种林木再植及物化培育的成本确定,经济林、园林绿化树种等成本、价值高的商品林每亩800元,其他商品林每亩600元,费率3‰。选择小麦种植保险A款,保险金额800元,玉米种植保险A款,保险金额700元,农业贷款保险,开展保费补贴和超赔补贴。最高赔偿比例可达100,使农民群众在遭受自然灾害和重大病害损失时能得到应有的保障,以便及时恢复生产,减少自然灾害和重大病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财政对农业企业的农业贷款保证保险给予60%的保费补贴,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农业贷款保证保险给予80%的保费补贴。对农业贷款保证保险赔付率大于100%,财政给予50%的补贴,超过150%的部分,给予80%的补贴。

五是引导保险资金投入农业,助力农业农村发展。针对周口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需要,充分发挥保险资金体量大、投资期限长、融资成本低的优势,引导中原农业保险优先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大型公益项目、农村金融机构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农业农村发展。一方面,积极参与全市农业灾害预警、防控、干预设施建设,切实提升我市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通过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各种形式,为农村公路修建、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六是开展绩效评价,加大监管考核力度。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内控管理,认真落实“五公开、三到户”等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见费出单、凭证到户、赔款到直补卡等规定,确保依法合规经营。根据《河南省农业保险承办机构评价暂行办法》规定,市财政局、市保险行业协会根据需要组成考核评价小组,对中原农业保险公司各保险承办机构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评价。凡农业保险年度评价为不合格,或因农业保险业务被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各级财政不支持其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不再负担财政保费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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