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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广电局整治非法地下电视台“贼喊捉贼”

发布日期:2016/4/11 12:53:54 浏览:529

2012年3月1日时代周报报道了《地下电视台河南乡村谋暴利》一篇文章,文章一发表就引起了河南省广播电视局的高度重视,并且下达了一系列整治措施。2012年3月3日周口市广电局召集各县广电局的领导及负债人,就针对周口市所在乡镇的非法地下电台采取了一系列整治措施。表面上看此次整治可谓轰轰烈烈,大张旗鼓。可其内幕真可谓是“贼喊捉贼”。

周口市广电局本身就存在严重的违规现象,周口市广电局利用无线数字电视越级开展付费业务的违规行为,直至今日仍在顺利播出。

2012年2月14日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司长王效杰《在2012年全国广播影视科技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就明确指出,“目前有些地方还在开展地面数字电视加密传输,并向用户收费这是严重的违规行为,各省广电部门要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确保地面数字电视健康有序的发展。”

2012年2月14日,上午,国家广电总局张海涛副局长在2012年全国广播影视科技工作会议上,发表为时2个小时的重要讲话,在谈到地面数字电视时张海涛强调,“对于违规开展地面数字电视加密传输并向用户收费的严重违规行为,要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

2月16号致电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工作人员凌女士告诉我“开展无线数字业务不管是否收费,都必须经过国家广电总局的审批,各级地方广电部门均无权审批。周口市广电局的无线数字业务绝对是违规行为。”

时代周报报道的《地下电视台河南乡村谋暴利》一文中,针对周口市广电局违规跨界开展无线数字业务也进行了说明详文如下,“更令人震惊的是,周口市广电局内部职工竟然与社会人员合作跨界经营地下电视台,而这在广电系统内部,已是公开的秘密。在知情者的引导下,时代周报记者辗转了解到,周口市广电局内部职工季峰,以广电局的名义,与一家私人公司合作,在淮阳县润德酒店顶层建立起了一个卫星发射塔,传送节目牟利。而国务院228号令则明文规定,广播电视不允许跨界经营,为保证播出信息安全,一个行政区域只能有一个信号源。但周口市广电局跨界经营已经覆盖到了淮阳县。”

周口市广电局此次行动,只针对所辖县镇的非法地下电台采取了行动,而对周口最大一家违规电台“周口电视台”却只字未提,这不是贼喊捉贼是什么?

昨日,相关人士致电周口市广电局局长,电话里这位局长大人有些激动,一再强调周口广电局开展的无线数字电视是合法的,并扬言大不了我不收费罢了。

今日本人暗地走访了几个县镇的所谓“村村通电视”的经销点,销售人员告诉我,“以后收视费不用交给广电局了,直接交到邮局就行了,每年100元。”

直至现在周口市广电局违规开展的无线数字付费业务仍在正常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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