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9-22
为实现周口市物流产业绿色智能发展,近日,周口市出台相关政策,着力推动物流产业发展。
一是对新认定的物流信息科技、新装备制造等物流行业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依法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是鼓励周口市城市货运配送、物流快递等运营企业积极更换新能源纯电动货车,对使用新能源纯电动货车开展城市货运配送、物流快递等业务并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相关政策予以补助奖励。
三是对被国家发展改革委评定为“国家物流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典型案例”的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已获得上级财政资金奖励的除外。
四是对被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授予“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荣誉的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授予“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荣誉的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