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9-18
为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周口汽车消费,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制度和市场环境,更大力度促进新能源汽车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周口市出台多项措施,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提质扩容。
一是实施购车优惠政策。延续落实省购车补贴政策。2023年7月至12月,销售额(以税务发票为准)比去年同期增长500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汽车销售企业,奖励资金3万元;增长1000万—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奖励资金5万元;增长3000万元以上的,奖励资金10万元,相关奖励由受益财政负责兑现。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适当下调新车购置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扩大汽车消费。
二是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延续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支持机关公务、公交、出租、邮政、环卫、园林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农村客货邮融合适配车辆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坚持市县联动,加大政策宣传,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系列展销和下乡促销活动。
三是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对公交、环卫、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设施以及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建设的公用充电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40给予财政补贴,其他符合要求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按照主要充电设备投资总额的30给予财政补贴。年内在中心城区(含川汇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下同)建成充电站70座以上、充电车位2500个以上,居民自建充电桩3000个以上。对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对居民自建充电桩推行接电“即报即装”,对充换电企业配套电网投资界面延伸至规划红线。居住区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政策,对商业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四是强化停车位供给。年内在中心城区建成投用停车场31处,新增停车位6000个以上。推动中心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错时开放停车场。合理设置夜间道路停车位5000个以上。
责任编辑: